破產後拎強積金 Things To Know Before You Buy

然而按照破產管理署的解釋,破產人的公積金權益會按個別公積金計劃條例而定,因此參與公積金計劃的打工仔,當申請破產時必須細心翻閱其公積金計劃細則,或向律師尋求專業的法律意見。

其他人士作出的任何言行及商業活動,與本協會無關,任何有關此等的投訴,引致損失,本協會亦不會處理,敬請見諒。

獲解除破產後,破產人不可取回所有財產,雖則破產解除後,表示破產人已不再是破產人,不再受限於法例對破產人施加的限制和責任;但所有已歸屬破產人的受託人的財產將繼續歸屬破產人的受託人,破產人的受託人將繼續為債權人的利益管理破產人的破產產業。

債務人的保護:破產保護提供給無法償還債務的個人和企業一個機會重組債務或清理債務,減輕其負擔,並尋求經濟復甦。

為免誤會,僱員應先向僱主或受託人*瞭解情況。如確認僱主拖欠供款,應盡快向積金局投訴,我們會提供協助。投訴僱主的程序、途徑及相關資料,可瀏覽「投訴僱主」網頁。

債務重組困難:雖然破產保護旨在幫助債務人重組債務,但在實際操作中,債務重組可能面臨各種困難和挑戰,包括與債權人達成協議的困難性。

此外,破產人士亦須承擔後果,生活上將面臨諸多限制(詳情可瀏覽破產管理署網頁),例如不能申請私人貸款,無特殊原因不能搭的士、不可以購買房產或車輛、可能不被容許繼續供人壽保險,通常亦不能從事律師、地產代理、證券交易商或出任有限公司的董事。

正常來說,破產的期限為四年,而申請破產人士每月之入息減去日常支出後,所剩的金額便須作還款之用。

當積金局接獲投訴後,會根據投訴人提供的資料作初步評估,亦會按既定程序從速處理,並於跟進後,向投訴人回覆個案結果。積金局會於收到投訴後七個工作天內透過電話或信件與投訴人初步聯絡。另外,積金局在處理個案期間亦會最少每兩個月與投訴人交代跟進情況。

債務人在提交破產呈請之前,應該認真考慮是否適合以自願安排 來解決債務問題。有關自願安排 的進一步資料可以向破產管理署 破產 或其他有經驗處理破產/ 清盤事宜的人士索取,例如會計師、律師等。

然而,積金局不能干預中介人的商業決定、介入純粹有關服務質素而不涉及強積金銷售及推銷活動的問題,或就中介人與計劃成員的爭議指令中介人作出賠償。

未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獲取信貸 破產人在以下情況下均屬犯了刑事罪行:–

申請破產絕非小事,必須慎重考慮。欠債人可從以下三個角度作考量,以衡量是否申請。

計劃成員如向受託人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藉此提早提取強積金,可被檢控。積金局會主動抽查申索個案,如有懷疑,會作出調查及採取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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